搜索
登录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国资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 [ 索引号 ]
  • 11500108733983155K/2019-0365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 2019-10-28
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28 11:24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19-10-28 11:24
字号:
分享: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管理服务。负责协调整合全区优质资源、优化资本布局、监管资本运行,为国企改革提供组织保障和业务指导;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等日常工作;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区政府办公室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核定编制数25人,其中领导职数4名(13副),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8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一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43.47万元,支出总计443.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11万元、下降22.5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政事务专项支出168.73万元,增加国有资产监管项目支出75.86万元及使用2017年度结转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43.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11万元,下降22.5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政事务专项支出168.73万元,增加国有资产监管项目支出75.86万元及使用2017年度结转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09万元,占96.7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3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37.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76万元,下降23.5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政事务专项支出168.73万元,增加国有资产监管项目支出75.86万元及使用2017年度结转资金。其中:基本支出306.21万元,占69.94%;项目支出131.60万元,占30.06%。此外,结余分配5.6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2万元,下降60.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收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3.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74万元,下降20.5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政事务专项支出168.73万元,增加国有资产监管项目支出75.86万元及使用2017年度结转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27万元,增长30.3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5万元、追加安排国有资产统计监管专项12万元、追加国资管理专项工作经费18.71万元、追加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支出0.24万元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3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7.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35万元,下降18.0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政事务专项支出168.73万元,增加国有资产监管项目支出75.86万元及使用2017年度结转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0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5万元、追加安排国有资产统计监管专项12万元、追加国资管理专项工作经费16.86万元、追加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支出0.24万元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2万元,下降60.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项目支出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收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93万元,占51.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34万元,占10.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5.19%,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费用抵减。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7万元,占4.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调整。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1.36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6万元,增长31.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国有资产监管专项支出31.3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4.78万元,占3.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调整。

(6)其他支出0.24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0.2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公用经费3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3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对新进人员购进办公设备,2018年度严格控制办公费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购买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维修(护)、办公场所水、电、物管费及其他公务运行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本年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下降59.6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9万元,下降51.42%,主要原因是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29.4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3万元,下降16.6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市及其他省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来我区交流国有资产管理经验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3万元,下降84.5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7万元,下降81.2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相关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国有资产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了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净资产同比增长,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达到满意以上,资金执行率达到100%的年初目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国资管理专项工作经费

所属部门

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所属业务科室

行财科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100

执行数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0

其中:财政资金执行数

100

       其他资金


  其他执行数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批复值

实际完成值

完成程度

权重

自评得分

审核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国有企业资产保值率

100%

100%

完成

0.3

30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国有企业净资产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完成

0.3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

满意以上

满意

满意

0.1

10


资金执行率

资金执行率

执行进度百分比

100%

100%

完成

0.3

30











总分

100


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22306。



    附件:

重庆市南岸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