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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社>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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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7474530404/2020-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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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0-11-05
重庆市南岸区供销合作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1-05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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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05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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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岸府办法〔2007〕237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的决定》(中发〔1995〕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1999〕81号)精神,设置南岸区供销合作社,南岸区供销合作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区人民政府领导。

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资、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调查研究供销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性政策建议,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南岸区供销社事业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管理。2019年年末在编人员13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99.04万元,支出总计499.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2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离世新增。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9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25万元,增长11.3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离世新增。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9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0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9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39万元,增长13.7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离世新增。其中:基本支出422.81万元,占84.72%;项目支出76.23万元,占15.2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工资及保险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2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离世新增财政新增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63万元,增长28.82%。主要原因是增加组织发展资金、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资金、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资金、抚恤金。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23万元,增长12.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离世新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45万元,增长11.4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离世新增。较年初 预算数增加109.63万元,增长28.82%,主要原因是增加组织发展资金、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资金、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资金、抚恤金。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0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9万元,增长13.9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离世新增。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工资及保险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6.42万元,占25.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72万元,增加56.6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离世新增。

(2)医疗健康支出21.26万元,占总支出的4.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节能环保收支10.13万元,占总支出的2.0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农林水收支48万元,占总支出的9.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6.27万元,占55.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8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占2.63%,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

(7)其他支出3.96万元,占0.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老党员、困难党员及七一慰问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64万元,增长39.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8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是用于老党员、困难党员离世。本年支出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是老党员、困难党员离世。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70.00%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31.8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无公务用车。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用,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信访协调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7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31.82%,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3批次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批次,4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2.2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物管费、水电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电邮费较上年增长。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进行会务。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5万元,下降81.29%,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没有达到预算绩效评价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2801439

重庆市南岸区供销合作社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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