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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社>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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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18
  • [ 发布日期 ]
  • 2018-10-18
重庆市南岸区供销合作社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10-1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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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1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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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岸府办法〔2007〕237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的决定》(中发〔1995〕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1999〕81号)精神,设置南岸区供销合作社,南岸区供销合作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区人民政府领导。

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资、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调查研究供销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性政策建议,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南岸区供销社事业编制14名,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3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86.85万元,支出总计386.8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57.56万元、下降12.9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8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85万元,占100%;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8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94万元,占97.7%;项目支出8.91万元,占2.3%;

(二)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56万元,下降12.9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52万元,减少16.5%。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从4月起由社保发放。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56万元,下降12.9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52万元,减少16.5%。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从4月起由社保发放。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2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主要原因是组织事务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5万元,占总支出38.24%,较年初预算数211.18减少63.23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支出减少;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38万元,占5.27%,等于年初预算数;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占0.77%,主要原因是增拨2016年安全生产奖励;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81万元,占51.91%,较年初预算数219.63万元减少18.8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经费等;住房保障支出12.18万元,占3.15%,等于年初预算数;其他支出1.81万元,占0.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万元,是“七一”走访慰问费。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40万元,较上年减少84.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67万元、津贴补贴36.96万元、奖金8.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67万元、伙食补助费1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9.74万元。公用经费76.54万元,较上年增加23.5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物管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36万元、水电费7.08万元、物管费6.4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4万元,减少0.2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6.47万元减少12.6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3辆,无公务车运行费。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用,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3.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供销社指导工作0.29万元, 外省供销社来我单位调研、学习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发展工作经验2.74万元,主城其他区县供销社调研工作0.75万元。以上公务接待费共计接待15批次,213人次。同比减少0.18万元,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13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23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2.36万元、水电费7.08万元、物管费6.4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差旅费1.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万元、培训费1.68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23.53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维修费等增加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无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5万元。对0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企业离休人员补贴8.81万元保证企业离休老干部健康疗养费的按月发放,解决离休干部的后顾之忧。企业参战人员补贴3.69万元,落实企业参战人员后续补贴,提高生活质量,实现了社会效益。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两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执行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企业离休干部补贴解决离休干部的后顾之忧,企业参战人员补贴3.69万元,落实了企业参战人员后续补贴,提高生活质量,实现了社会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邮箱naqgxs@163.cnm 办公电话023-62805453

重庆市南岸区供销合作社

2018年10月9日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供销合作社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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