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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收费项目
  • [ 索引号 ]
  • 11500000450445875N/2022-0001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收费
  • [ 体裁分类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1-14
重庆市2021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公安部门)
日期:2022-01-1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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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1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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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1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公安部门)
收费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收费标准
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①号牌(含临时)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③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每本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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