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改委联合公布的《重庆市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重庆市2025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转发并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5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南岸区财政局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性解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收费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重庆市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重庆市2025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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