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因2023年江南新城片区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第三批次)建设施工需要,申请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经审查同意,请按下表所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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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
地点 |
设施种类 |
设施数量 |
占用起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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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通江大道 |
人行道 |
12.5平方米 |
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7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禁止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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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道费 |
18.7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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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 |
设施种类 |
设施数量 |
设施种类 |
设施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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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透水砼) |
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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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修复费 |
不涉及(申请单位自行修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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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重庆市南岸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
联系人电话 |
曹** 19*******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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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电话 |
陈* 15*******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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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遵事项 |
1.本证应悬挂在施工现场,以备查验; 2.不得擅自改变许可内容; 3.施工期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围挡,安排专人负责,以保证安全; 4.配合设施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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