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文物管理所因弹子石摩崖造像消防工程建设施工需要,申请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经审查同意,请按下表所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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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
地点 |
设施种类 |
设施数量 |
占用起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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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南滨东路 |
车行道 |
96平方米 |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8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禁止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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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 |
42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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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道费 |
62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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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 |
设施种类 |
设施数量 |
设施种类 |
设施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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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道(沥青) |
24平方米 |
人行道(混凝土) |
3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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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透水砖) |
9平方米 |
路缘石 |
4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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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修复费 |
不涉及(申请单位自行修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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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重庆市南岸区文物管理所 |
联系人电话 |
黄** 17*******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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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重庆首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电话 |
胥* 15*******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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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遵事项 |
1.本证应悬挂在施工现场,以备查验; 2.不得擅自改变许可内容; 3.施工期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围挡,安排专人负责,以保证安全; 4.配合设施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5.严格按照燃气管线保护方案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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